參與校內各項競賽,同一件作品依最高分一次採計;不得累計給分,校內、外各項競賽同一人每一競賽採計4件為最高上限,校外獲獎則不在此限。各類創意競賽及文創作的成績計算,依「遠東科技大學『創意實作』競賽給分標準表」 (附件)辦理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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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帶隊參加校外競賽由指導 / 帶隊老師至 [ 校務管理系統 ] 申請認證給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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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校內競賽由活動主辦單位負責登入認證給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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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實作各項之創意活動,若屬多人創作排除指導老師後,第一創作者實得分數100%;第二創作者實得分數 90 %;第三創作者實得分數 80 %;第四創作者實得分數 70 %;第五創作者實得分數60 %,其餘創作者實得分數 50%;若未列明創作順序者,授權指導老師認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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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發表分文學創作與藝術創作及其體驗工作坊。文學創作包含詩詞、小說、散文、評論等;藝術創作包含美術、音樂、影像及表演藝術等。上述活動屬校外發表者,由通識中心負責認證;屬校內發表者,則由主辦單位審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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